1月9日,学校在综合楼会议厅召开干部宣布大会。党委书记刘超美宣读了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杨红同志任北京印刷学院纪委书记的决定,杨红作履新讲话。校领导、全体中层干部、四级岗以上人员、教工党支部书记、全体科级人员、民主党派参会。
学校召开干部宣布大会
刘超美宣读了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杨红同志任职决定:“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决定,杨红同志任中共北京印刷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刘超美宣布关于杨红同志任职的决定
新任纪委书记杨红讲话
杨红作履新讲话。她表示感谢组织的信任,但同时也面临着压力、责任与挑战。她承诺,将尽快完成角色转变,完成从政府到学校,从宏观到具体落实的转变;完成从部门负责人到单位领导,从局部到全局谋划的转变;从法制工作到纪检工作,从规则制定者到规则执行者的转变。
杨红表示,将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融入学校文化,做一个脚踏实地、心胸宽广的北印人;将勤奋工作,充分发挥班子的积极作用,认真履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学环境。她说,“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大家精诚合作,相互支持,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北京印刷学院的未来会更好!”
刘超美代表学校党委和全体教职员工向杨红同志到学校履职表示热烈的欢迎。
杨红简介:
杨红,女,1966年8月出生,汉族,北京人,中共党员,硕士学位,三级律师。曾在北京市朝阳区政府法制办、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
1985.09-1989.08 北京市财贸学院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学生
1989.08-1991.04 北京市朝阳区政府法制办干部
1991.04-1992.12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宣传处科员
1992.12-1994.12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宣传处副主任科员
1994.12-1995.07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宣传处主任科员
1995.07-1997.01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处主任科员
1997.01-1999.06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社会处主任科员
1999.06-2000.08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社会处助理调研员
2000.08-2003.10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监督指导处助理调研员
2003.10-2007.09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四处助理调研员
2007.09-2009.07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四处副处长
2009.07-2009.09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审查处副处长
2009.09-2010.12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审查处处长
(其间:2007.02-2010.01在北京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在职学习,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2010.12-2015.06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三处处长
(其间:2013.08-2014.01挂职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区委常委)
2015.06-2017.01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四处处长
2017.01- 北京印刷学院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