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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印刷学院委员会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征求纪委意见的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使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管理和监督形成有机整体。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就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征求纪委意见的工作,特制定如下暂行办法。

一、征求意见的对象

凡学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提拔任用,组织部门在提请党委讨论决定之前,应书面征求学校纪委意见。

二、征求意见的内容

1.选拔任用的对象的政治、思想、作风、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遵守纪律等方面的信访举报及初核的情况。

2.对选拔任用对象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和结论处理的情况。

3.其他需要介绍的情况。

三、征求意见的程序

1.在选拔任用对象研究确定之后,组织部门应在提交党委会议之前及时向纪委递交征求意见的干部名单。

2.组织部门以《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征求纪委意见表》的方式(见附件)征求纪委意见。

3.学校纪委认真填写《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征求纪委意见表》。

四、征求意见的要求

1.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被提拔任用的干部在未发文公布之前,相关人员不得对外泄露有关情况,更不能告知拟被提拔的干部本人,违者严格按照党的纪律和有关责任追究处理。

2.组织部门和纪委要高度重视征求意见工作。没有征求纪委意见的选拔任用对象不得提交党委会议讨论。

3.对反映有较严重的违纪问题,但尚未调查认定的干部,一般应暂缓提拔任用。经调查,确属反映不实的,该提拔任用的要提拔任用,不得久拖不决。

4.纪委与组织部门要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制度,纪委对日常所了解干部的有关情况,以及群众反映的违纪问题的查处情况,需向组织部门通报的要及时通报。

20091210

附件

北京印刷学院

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征求纪委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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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现任职务

 

拟任职务

 

 

 

组织部负责人负责人签字(章):

                                                

纪委意见

 

 

 

纪委负责人负责人签字(章):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