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我校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处级干部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有效的评价和激励机制,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特对原考核办法进行补充修订。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
2、注重实绩原则;
4、群众公认原则;
4、有效激励原则。
二、考核方式
1、考核形式:年度考核、试用期考核、届中考核及届满考核。
年度考核:考核干部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干部本年度工作业绩,于每年的12月中下旬进行;
试用期考核:适用于新调入和新提拔到处级岗位的干部,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于试用期满时进行;
届中考核:根据工作需要及干部工作状况,必要时在干部任期的第二年底进行届中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届满考核:以前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重要依据,结合第三年的工作业绩,得出综合的考核等级,并对干部今后的任用方向做出初步建议。于干部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工作同时进行。
2、考核类别:班子考核、干部考核。
班子考核:对处级领导班子的业绩及领导效能进行全面考核。班子考核的成绩作为干部考核重要参考内容;
干部考核:组织部负责对处级实岗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处级职员的考核由所在单位(部、处)进行,考核结果报组织部备案。
3、考核等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优秀:定量考核分数85-100分,没有重大工作失误;
称职:定量考核分数70-84分,没有重大工作失误;
基本称职:定量考核分数60-69分;
不称职:定量考核分数60分以下。
4、评分办法:
领导班子考核权重分布表
项目
考核对象 |
自评 |
领导评分 |
群众评分 |
组织考察 | |||
书记、院长及分管领导 |
其它院领导 |
职能部门 |
服务对象或相关部门 |
本单位群众评分 | |||
二级学院及 教学部 |
10% |
20% |
10% |
30% |
|
10% |
20% |
机关处室、教辅单位及服务机构 |
10% |
20% |
10% |
|
30% |
10% |
20% |
干部考核权重分布表
|
领导评分 |
群众 评分 |
班子考核中分管工作得分 |
组织 考察 | ||
书记、校长及分管领导 |
其它校领导 |
本单位正职领导 | ||||
正处 |
20% |
10% |
|
20% |
30% |
20% |
副处 |
10% |
5% |
15% |
20% |
30% |
20% |
5、采取“双向考核、双向监督”的方式。由职能部门根据所管理的工作范围和掌握的情况,对各二级学院和教学部的有关工作分别进行考核评分;由二级学院和教学部对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分。以上分数计入“群众评分”一栏。
三、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组成考核小组,对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与各单位商定考核计划。
2、召开述职会议:会议由考核小组成员、服务对象代表及本部门群众参加。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班子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并写出书面总结(包括成绩、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三部分),上报组织部留档;干部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进行实事求是的总结,应包括成绩和不足两个方面,填写《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
3、民主测评:包括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
民意测验:由相关人员填写测评表,由考核小组回收测评表并进行统计、评分;
民主评议:由考核小组主持,主要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考核小组了解的情况与组织部平时掌握的情况结合起来,量化为组织考察评分。
4、确定考核等级:党委根据民主测评的情况及考核小组的定性考核意见,确定对各领导班子的评价意见及每位处级干部的考核等级,教务处、纪检审、保卫处有一票否决权;
5、考核结果的反馈。由主管院领导或组织部向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反馈班子考核的意见,并下发《年度处级领导班子考核表》(见附件2);由组织部对干部考核结果进行书面反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党委组织部申诉,申诉可以采取书面方式,也可以面谈;必要时,由主管领导会同组织部对干部进行考核谈话。
四、考核指标
1、参照学校《关于进一步推进岗位聘任和完善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有关精神,以《单位合同书》为主要依据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以此作为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2、二级学院领导班子主要考核指标是:班子建设、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研究生工作、学生工作、廉政建设、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特色工作等,详见附件3有关内容。
3、职能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考核指标是:制度建设、工作业绩、服务意识、廉政建设等,详见附件3有关内容。
4、干部个人主要考核指标是:德、能、勤、绩、廉,详见附件4。
5、考核指标体现动态性,根据学校每年工作重点和当年《单位合同书》的主要指标进行相应调整;每年年初将调整后的具体指标下发各单位。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及存档
1、考核等级作为干部级别升降和工资、奖金调整的重要依据;
2、对于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干部,应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3、对于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干部,应视具体情况,做出免职、责令辞职或降职的处理,可另行分配适当工作;
4、考核意见反馈后,领导班子应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整改措施,并向组织部汇报有关情况;
5、年度考核及届满考核的结果作为新一届处级干部聘任的主要依据;
6、考核工作结束后,《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200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