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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印刷学院关于特困生补助的暂行办法  

 

为保障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或因突发原因造成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基本生活,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补助类型

(一) 入学补助

对新生入学时,经“绿色通道”确认的特困生,给予部分生活费、教材费、床上用品费等补助。

(二) 突发事件补助

对因生病、受伤、家庭灾祸等突发原因导致经济来源困难,难以支付生活费的学生,给予一次性的特殊困难补助。

(三) 交通补助

对家庭住址距北京500公里以上,无力支付寒假春节回家路费的特困生,给予适当补助,资助其返乡。

二、补助标准

入学补助,在办理“绿色通道”时一并办理,根据其贫困状况,补助额从200-500元不等。临时补助的标准为100-200/次·人;一般突发事件困难补助为200-500/次·人;交通补助和极特殊突发事件补助临时商议决定。

三、要求

(一) 各二级学院应认真了解困难学生的经济、家庭情况,建立特困生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二) 凡欲享受经济困难补助的学生本人须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由二级学院学工组初审后报学生处审批;

(三) 为了用好这笔资金,此项工作实行“两公开”制度,即“办法公开、名单公开”。对弄虚作假者,除令其退回补助金外,并视情况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四) 享受困难补助的学生若有违纪、酗酒、奢侈浪费等行为和对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安排的工作不认真完成或无故放弃者,取消以后申请补助的资格。

本暂行办法于20077月修订,自200791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