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基建修缮工程招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北京印刷学院基建修缮项目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凡在“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范围内的基建工程,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在《北京印刷学院基建修缮项目采购招标管理办法》招标范围的工程项目,均实行内部招标。
第三条 学校设立基建修缮工程内部采购招标工作小组,由分管基建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后勤基建处、财务处、纪委监察和使用单位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在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具体的招标工作。
第四条 基建修缮工程由使用责任单位或后勤基建处提出计划,报校领导审批后,由基建修缮工程内部采购招标工作小组具体组织招标。
第五条 基建修缮工程招标采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第六条 基建修缮工程内部采购招标工作小组组织报名并要求施工队伍提供下列资料和证件:
1.法人委托书;
2.施工队伍资质等级证书及工商营业执照;
3.提供项目经理近几年所做过的相同工程或类似工程所在的单位、地点及项目名称;
4.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和证件。
第七条 根据施工队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和证件,进行队伍资质审核,并对报名的施工队伍进行集体考察。
第八条 经审核、考察后提出施工队伍入围的初步意见(每个工程项目必须有3个或3个以上的施工队伍参与竞争),并通过会议形式集体讨论确定。
第九条 做好招标书的编制工作。招标书应具备下列内容:
(一) 工程概况;
(二) 项目名称及内容;
(三) 工期要求;
(四) 对工程质量及保修的要求;
(五) 招标方式及参加招标单位的资格;
(六) 投标书的编制内容;
(七) 合同主要条款;
(八) 工程结算;
(九) 付款方式;
(十) 奖惩办法。
第十条 基建招标工作小组按招标书规定的开标日期开标。在投标单位、评标小组等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下公开举行,接受校招标办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 基建工程招标工作小组应在评标前确定参加项目评标的专家。
第十二条 开标评标程序:
1.介绍学校参加会议人员
2.请校领导讲话
3.请纪委监察人员宣读廉政责任书
4.后勤基建处人员简介招投标情况
5.开标程序
5.1 按领取标书的顺序宣读投标人,并当众检查和启封投标书,确定有效投标书;
5.2 由后勤基建处人员开标,纪委监察人员监标;
5.3 由基建处人员唱标,评委开始做记录,唱标后,投标方签字,宣读投标书的报价、工期、工程质量等级或技术标准,对招标书的承诺和不接受内容的声明及有关说明;
5.4 全部唱标完毕后,投标方退场;
6.按开标顺序,投标方单独向评委自述,进行答疑。完毕后投标人可自行离去;全部完成后,评委进行评标。
料和证件;
7.评标;
8.评委和纪委监察人员在评标报告书上签字;
9.宣布评标会结束。
第十三条 特殊情况下,可采取邀请招标。邀标时,由基建处牵头,会同纪委监察、审计、计财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认真及时向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招投标工作的文稿,包括计划申请书、考察报告、招标书、评标结果记录单(含中标书)、合同等。
第十五条 对违反本细则的人员,按《北京印刷学院基建修缮项目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校基建工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