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北京印刷学院在教学、科研及教育管理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突破性成果的在职教职工,雅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印刷技术协会和北京印刷学院设立专项奖励——“雅昌教育奖”。依据雅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印刷学院《关于设立“雅昌奖教基金”的协议》及《“雅昌奖教基金”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雅昌奖教基金管理委员会,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由雅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印刷技术协会和北京印刷学院各派两名代表组成。
北京印刷学院成立“雅昌教育奖”评审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教授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北京印刷学院人事处。
二、评选人员范围及名额
申报人员需在校工作满三年及以上,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突破性成果的在职教职工。
“雅昌教育奖”设教学、科研和管理三个奖项,评选名额不超过10名,其中管理类不超过3名。每年评选一次,获奖人员三年内不得重复参加评选。
根据《“雅昌奖教基金”章程》,在当年有资格获得“雅昌教育奖”的候选人中评选1名“雅昌教育特别奖”。
三、评选的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在近三年达到以下条件:
(一)教学类
1.系统地教授一门以上课程,超额完成岗位任务所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没有教学事故,受到学生和同行的一致好评。
2.教学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三项及以上校级奖励,本人均为主要贡献人员,持有荣誉证书。
3.主持校级重点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并在本学科开展教育理论和教学法的研究,曾公开发表有较大影响的教学法研究论文或编有较高水平的教材并已正式使用(本人为主编或主要编写人员)。
(二)科研类
近三年完成以下科研业绩之一:
1.承担并按期完成国家级项目或市级重大科研项目。
2.科研成果获得转化。科技类项目产业化进入实施阶段;社科类研究成果被采纳并有社会影响力。以提供合同书、任务书、政府采纳证明为准。
3.科技类研究成果: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其中SCI检索6篇,或授权发明专利6件;
社科类研究成果: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其中CSSCI检索6篇,或出版学术著作3部。
(三)管理类
1.具有较强的管理工作能力,熟悉教育管理工作,工作具有前瞻性和主动性,工作业绩突出,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年度考核结果为两次及以上“优秀”。
2.具有较高的业务理论水平,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相关管理类论文2篇及以上,或负责(主要参与)学校重要管理改革和创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师生认可。
(四)破格评选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参加评选:
1.本人为教育部重大教育改革项目主要负责人或为教育部精品课程建设主要负责人。
2.本人荣获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国家级个人荣誉称号。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包括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以及其他相关学科领域的政府奖项)。
4.经部门推荐、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对学校发展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人员。
四、评选程序
1.部门推荐。各单位本着“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严格考核,择优推荐,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采用组织推选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由部门综合考虑,确定最终推荐人选,汇总并确认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和业绩,并将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相关申请表及确认的证明材料交办公室。
2.学校审核。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和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员进行基本资格审查和业绩核定,办公室将符合基本资格的人员名单提交“雅昌教育奖”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3.确认初选人。“雅昌教育奖”评审小组对办公室提交的名单进行评议并投票表决获奖初选人。办公室按照得票多少排序,将前10名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获奖候选人。
4.初选公示。获奖候选人员名单及主要事迹在学校公示七天。
5.确定最终人员。通过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和主要事迹由办公室提交“雅昌教育奖”基金委员会进行审议,确定最终获奖人员名单。
五、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次5000元,特别奖奖金每人每次30000元,奖金由雅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六、本条例解释权归雅昌奖教基金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