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疏通干部监督渠道,切实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能
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业务,紧紧围绕干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任务,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1.学习领会上级党委和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文件、讲话和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
2.对干部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监督工作。
3.综合分析干部的政治思想、廉政建设动态,研究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与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
4.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研究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有效途径。
5.其它需要研究的问题。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联络员
1.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学校纪委、监察处,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工会、教代会、审计处等部门组成。
2.联络员: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聘请专门的干部监督联络员,联络员原则上由各联席单位的有关领导同志担任,并保持相对固定。联络人员如有工作变动,要及时调整补充。
三、联席内容及责任单位
1.通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否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能否做到“一事一议”;能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否正确行使权利,依法行政,遵纪守法、勤政廉政优政,在执行公务和个人生活中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各联席部门)
2.通报各级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和个人生活中违反党纪、国法、政纪,被司法机关和执纪执法部门查处的问题。(纪委、监察处)
3.通报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以及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出现问题的查处情况。(组织部)
4.通报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接受监督情况,通报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带有倾向性的问题,针对问题应采取的有效措施。(各联席单位)
5.通报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关情况。(审计处)
6.通报干部任免工作情况并征求学校纪委对任免干部的意见。(组织部)
7.需要通报的其它有关问题。(各联席单位)
四、联席形式
1.联席会议由组织部负责召集,部长为召集人。
2.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的议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出,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后提交联席会议讨论。提交议题的单位要做好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及时交流信息,沟通情况,加强日常工作联系。
3.各联席单位要认真准备通报内容,保证会议质量。平时掌握的有关情况,请及时通报组织部。
4.各联席单位群众来信来访的举报,应及时向组织部通报;组织部在干部考察和受理来信来访工作中,发现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及时移交学校纪委、监察处处理。
五、办事机构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并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组织部部长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履行以下职能:及时收集整理并负责向联席会议报告各成员单位提供的反映干部政治立场、道德品质、思想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举报情况;违纪违法干部立案审查情况;干部审查结案后的结论、处分决定、处理意见及调查核实情况和重要事实材料。负责协调组织承办召开联席会议的具体事宜;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会议纪要及工作报告;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日常沟通;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
200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