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北京市教育工委与市人民检察院教检合作形势的发展与要求,进一步推广校检合作成功经验,共同做好高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地处大兴区的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和北京印刷学院2所高校,与大兴区检察院合作建立“2+1”校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使有关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一、宗旨和目的
联席会议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及《关于建立北京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的精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通过形成高校和检察院的联合互动,发挥校检合作优势,加强高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研究,提高依法依纪办案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高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达到共同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目的。
二、组织形式
(一)顾问:
北京市教育纪工委负责人
大兴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
(二)负责人:
陈一娜 大兴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
张肃建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纪委书记
宋海宁 北京印刷学院纪委书记
(三)成员单位:
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
(四)召集人:
承办单位的负责人
(五)办公室:
大兴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纪委办公室
北京印刷学院纪委办公室
三、主要议题
(一)探索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研究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思路和办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总结重要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认真研究预防职务犯罪关口前移的措施,注重加强对校、处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教育和监督。
(三)学习交流高校和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主要思路、经验和做法,探讨高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
(四)研究新形势下如何提高高校办案工作能力和水平,共同对典型和疑难案件进行分析。
(五)检察院结合办案和调研,通报查办案件的情况及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变化及特点,总结可供推广的预防经验和做法,通过开展讲座、咨询、信息交流等形式,对高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预防职务犯罪、案件查处等工作进行预防宣传和指导。
(六)成员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议题。
四、工作安排
联席会议由各成员单位轮流承办,会议负责人统一协调,承办单位具体负责。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两次,也可根据需要酌情安排。
(二)每次联席会议应初步确定下一次会议的承办单位、议题和会议时间。
(三)成员单位应在相互沟通基础上提出会议议题并通知会议承办单位办公室,由其分类整理后报告会议负责人,会议负责人进行统一协调,确定联席会议的具体事宜。
(四)承办单位应负责会议的具体组织、宣传和服务工作,并于会后及时将会议纪要报会议负责人审核后发送各成员单位。会议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相关协调和资料的收集、保管等服务工作。
(五)成员单位的日常工作简报或情况反映可以互相通报,加强各单位的交流、学习。
(六)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若有特殊情况,须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七)成员单位应认真准备联席会议的议题,确保实效。
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印刷学院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