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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印刷学院委员会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中共北京印刷学院委员会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完善中心组管理,努力推进理论武装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中办发[2008]17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39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是加强学校领导班子理想信念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定政治立场,明辨大是大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的重要形式;是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把握高校意识形态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把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到实处的重要措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学习型政党的有效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我校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深入学习理论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  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解放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原则,通过掌握科学理论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有力支撑,有效地运用到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维护和实现广大师生员工的根本权益,推动学校发展。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学校党委中心组成员由党员领导班子成员组成,非党员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发展规划处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根据学习需要,可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适当吸收中层干部或有关同志参加。 
第五条  学校党委书记任党委中心组组长,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党委宣传部部长任中心组秘书。党委中心组组长的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副组长的职责是协助组长做好以上组织工作,指导中心组秘书的工作;中心组秘书的职责是具体落实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好中心组学习的各项组织和服务工作。
第六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办公室工作由党委宣传部承担。主要职责:一是负责起草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由党委中心组组长审定后实施;二是做好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工作,包括邀请专题报告人,发送学习通知,提供学习资料,安排会议发言,协助专题调研,做好会议记录、学习考勤、管理学习档案等服务保障工作;三是督促检查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述学、考核、督察和研讨交流等活动,编发学习简报,通报学习情况,报送年度学习总结。
第三章 学习制度
第七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上级的重大决策,现代科技知识、现代管理理论、高等教育管理理论、行业发展动态、法律法规及重要时事等。通过学习,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能力,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打牢思想理论基础。
第八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研读原文与专家辅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学习相结合等方法,力求取得好的效果,达到学习目的。
第九条  党委中心组成员应严格执行以下学习制度:
——个人自学制度。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按照学习计划的安排,认真学习指定书目,做好学习笔记。坚持做到“三个一”,即每年精读一本理论著作、撰写一篇理论学习文章、宣讲一次党课。
——集体研讨制度。党委中心组原则上每季度集中学习3天,全年保证12天的学习时间。集体研讨,要精心设计学习主题,安排好重点发言,组织好专题辅导,开展好学习讨论。
——调查研究制度。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师生,结合分管联系工作,每年确定1-2个重点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积极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结合调研撰写1-2篇调研报告或工作研究文章,并开展学习交流。
——学习考勤制度。每次集中学习由党委宣传部提前书面通知并做好考勤和会议记录。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按时参加学习,确因公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事前必须向党委中心组组长请假,并主动补课。每位中心组成员全年参加集体学习研讨的出勤率不得低于80%,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研讨的出勤率应在80%以上。
——学习通报制度。党委宣传部要通过网络、简报等形式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通报中心组学习情况,带动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学习,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中心组学习的新进展、新成效。
——学习考核制度。把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范围,考核重点是党委中心组组长履行职责的情况,中心组成员坚持学习制度、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中心组成员在述职述廉会及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应汇报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读书、调研、讲党课、撰写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情况,并对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剖析。
——学习档案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档案由党委宣传部按年度建档。学习档案包括:中心组成员名单;上级党委下达的关于中心组学习的有关文件和学习参考资料;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考勤记录、学习记录,记录要规范、完整、准确,不得事后补记;学习简报、学习总结;学习成果,包括中心组成员撰写的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等。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各院系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中心组、教职工理论学习参照本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