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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印刷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  

 

为推动北京印刷学院党风廉政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我院“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完成,根据党中央和北京市委、教育部党组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的意见。

一、贯彻《实施纲要》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目标,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教育改革发展方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教、规范管理,为推动学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切实保障。

(二)工作原则

必须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放到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思考,放到提高领导班子执政能力的高度去把握,放到实现“特色突出,规模适中,印刷、出版学科全国领先,工、文、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传媒类普通高校”目标中去推进,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任务寓于重大改革措施和重要决策之中,从我校实际出发,总结多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本经验,制定可行、管用、便于操作的具体办法,统一部署,整体推进。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革统揽防治腐败的各项工作。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优化学校教育发展和育人环境。

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通过加强教育、发扬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不断增强防范腐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认真运用党的反腐倡廉基本经验,加强研究我校反腐倡廉新情况,把握规律,解决新问题,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有前瞻性、创造性、实效性,逐步形成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三)目标要求

2005年至2007年,贯彻责任制,落实本《意见》,初步形成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构建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完善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强化惩处和追究的机制。

2007年至2010年,按照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要求,建立与学院长远发展相适应,反腐倡廉制度较完备,监控、预警、防范、惩治相协调,各方面都比较成熟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抓好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

(一)切实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党风廉政思想教育

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为根本,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主题,坚持开展理想信念、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法律纪律、从政道德、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学校党委班子除在搞好党风廉政自我教育外,要用自身学习成果,带动并抓好处级干部的党风廉政理论学习和教育。2005年下半年起,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建立学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

2005年至2007年,重点学习《实施纲要》、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及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廉政学习考核办法,把学习考核情况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内容。

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理论学习。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校、院两级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两次反腐倡廉教育学习活动。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或专题研讨。校党委主要成员每年讲一次以党风廉政为主要内容的党课。加大对中青年处级干部培训教育的力度,利用每年党校办班、暑期培训的时机,进行党风廉政的专题教育。坚持党风廉政理论的经常性学习与适当的集中教育相结合,以学习教育的长期性来促进党员的先进性。

(二)继续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

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全校党员干部中扎实开展“立党为公、勤廉为校”系列教育活动。2006年以后,每年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选定教育主题,集中一段时间对领导干部特别是涉及人、财、物部门的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同时注意运用反面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每年五月份学校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要作为制度坚持下去。经常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观先进典型或警示教育展。组织全体党员听取先进模范及领导同志的党风廉政报告。

(三)加强师德教育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誓词》,结合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师德教育,完善师德规范,严格师德管理,加强教师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教育,宣传师德建设先进典型,积极建设“爱国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的优良教风。

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工作的首位,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师德建设。建立和完善对学校班主任、辅导员等德育工作者进行师德教育专题培训制度。建立和完善新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制度,落实《教学岗位聘任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在岗位津贴、评奖评优等工作上坚持向教师倾斜、教师优先的政策,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建立师德考评制度。每年教师节组织师德主题教育活动,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集中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师德建设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师德先进”、“课堂教学质量奖”、“教学成果奖”、“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等评优活动,表彰和宣传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四)加强对大学生的廉洁思想教育

学校团委、学生处牵头,做好学生廉洁教育工作。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面向全院学生,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引导大学生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根据青年身心发展规律和成长成才规律,引导学生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

(五)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促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与学校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党风廉政教育融合互动

结合贯彻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2005年下半年至2007年,根据不同对象,区分不同层次,采取多种形式,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思想政治、学术科技活动,以廉政文化丰富校园文化,以廉洁教育促进师德师风教育、学术道德教育、诚实守信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在每年开展一次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中,以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党员干部,形成党政齐抓,宣传教育、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学生工作等部门共管的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

积极开拓廉政文化建设的新载体。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兴媒体在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建设好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于一体的校园网站,不断拓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渠道和空间。

三、健全制度,依法从严治教,规范管理

(一)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

每年确定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明确责任目标,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俄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和职能部门责任主体到位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到“一岗双责”,保证任务、措施、人员、时限的落实。

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加强党委的民主集中制建设,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党委的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进一步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决策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征求党内外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决策评估及实行公示听证制度。

进一步扩大校务公开范围。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师生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除国家有保密规定的以外,要依法实行公开。进一步扩充校务公开内容。对关系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的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事项、优化发展环境的事项、行政许可的事项等,都要及时实行公开。机关职能部门和后勤部门要将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结果以及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等内容进行公开。二级学院也要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宜进行公开。进一步丰富校务公开的形式。坚持“规范有序、形式多样、便于师生和群众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校务公开的相关制度。要在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的基础上,深化事前、事中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校务公开的各项制度,促进校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机关职能转变,由指令性转为服务性

机关职能转变是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方面和重要体现。20052007年,院各机关要围绕学校教育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规范政策制定、监督指导的职能,依法管理和规范学校的各项事务,提高机关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机关作风的转变要突出在“服务、协调、沟通、参谋、效率、管家、形象”上下功夫,切实做到思想要求实、工作要扎实、作风要务实、为人要诚实。

(三)规范办学行为,加大办学思路、办学秩序、招生考试及收费等方面的管理力度

理清学校办学发展思路。2005年下半年至2006年初,研究制定北京印刷学院“十一五”规划,明确今后五年学校教育发展基本思路和政策措施。

优化学校办学秩序。2005年下半年至2007年,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形成“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规范学校专升本教育、成人教育等办学行为,加强对各种培训班的管理,严肃查处乱办班和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乱收费现象,各项服务性收费严格坚持自愿的原则,。进一步建立教学评估的长效机制,规范职称评聘、文凭发放、学位授予等工作的制度。防止学术腐败的发生。

加强招生考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高校招生、考试的法律法规,强化招生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2005年下半年起,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切实贯彻招生政策公开,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等“六公开”政策。对外出招生人员采取回避制度并签订《招生廉洁自律责任书》。在监督普通本科、研究生、高职升本科、成教生以及各类国家级考试情况下,重点加强艺术生招生考试管理和监督工作。

规范收费行为,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严格遵守高等教育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坚决制止和查处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和收费许可证制,加大校务公开和监督力度。

(四)规范人事管理

深化学校干部人事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人事聘用工作程序和干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选举、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

完善党委讨论任免干部前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的制度,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实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责任制、重要岗位干部轮岗制度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科学民主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规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兼职、公务出国(境)等事项的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廉洁自律各项制度和规定。

继续深入推进教师聘任制改革,职员聘任制度改革,深化工资制度改革。

(五)加强财务、基建、后勤管理

加强财务管理。从2005年起,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制度,健全财务内控机制,规范预算管理。完善专项资金、科研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清理“小金库”。认真落实《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从2006年起,全面推行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检查事业性、经营性收费以及服务性收费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快票款分离制度的实施。

规范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法、招投标法,抓好项目立项、工程招标、合同变更、资金结算、质量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工作,预防并坚决制止干预招标、规避招标等问题发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有关集中采购的规定,完善仪器设备、医药等物资的采购的监管办法。

规范后勤服务实体、校办工厂的管理。继续深入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理顺关系,强化管理。加强对校办工厂的财经审计。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中组部等颁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四、加强监督,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协调整合监督资源,及时沟通监督信息,形成监督合力,运用监督成果,加强事前、事中监督。

(一)加强对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2005年下半年起,按照学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安排,健全党委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分管单位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完善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会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如实反馈给党委成员,会上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针对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切实整改。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认真贯彻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和主管领导责任范围的安排,督促各分管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健全和完善学校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探索建立领导班子结构配置中权力分解、有效制约的机制。

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话诫勉、回复组织函询制度。

探索建立学校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制度。

建立和完善对学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委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纪委积极协助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强化对相关职能部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监督

加强对学校各职能部门行使权力的监督。2005年下半年至2007年,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畅通各类监督主体的监督渠道,完善对人、财、物管理部门履行教育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监督制度建设。重点加强和完善对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建设工程立项、招生考试、收费、科研项目专项资金拨付、教学科研成果及教师奖励、教学检查和考评等结果公示和其他监督制度建设。

(三)加强对行政的监督

2005年至2007年,继续深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对所属院系、单位的上下级管理机制和权力系统之间的横向制约机制建设,健全和完善问责制,实现权责对等。

建立和完善党委重要决策检查督办制度。

完善公开招标制度。健全和完善对校办工厂、基建工程、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图书采购等事项的内部控制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教师、学生申诉制度,实行规范、民主、公开、透明的处理程序。

(四)加强民主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坚持完善党内民主和监督机制,保证党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制度。

坚持完善工会、团委、教代会、学术委员会等群众组织和民主党派成员、离退休干部、特邀监督(察)员实施监督的机制。

认真落实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健全受理群众举报的工作机制。

(五)加强纪监审队伍建设,提高监督实效

加强纪监审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纪监审执纪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2005年下半年起,结合学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坚定纪监审工作人员的政治理想信念,做好整改工作,提高纪监审工作人员的党性修养。

加强纪监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部门学习制度,加强课题研究,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五、依法办案,强化惩处和责任追究

(一)加强纪检监察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积极预防和坚决惩治职务犯罪

(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重点查处违反“四大纪律八项注意”、“五不许”以及“六不准”规定的违纪违法案件。

(三)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健全办案程序,严格案件审理,严明办案纪律,确保办案质量。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注意保护举报人。为一些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是非,支持他们大胆工作。

(四)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预防作用

通过对信访、举报等案件的调查,分析发案的深层次原因,找出学院制度上的漏洞,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案件多发领域发案特点和规律的分析研究,提出防范腐败的新办法。

(五)加强警示教育

组织、宣传、纪检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学院领导班子及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警示教育。

六、健全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形成合力

建立健全我校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的工作。校各级党组织要从推动学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做好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程。

(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健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建立惩防体系的领导体制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的原则。

学校各级党组织的书记是第一负责人,对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负总责。各单位要确定一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工负责,及时解决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把落实《实施纲要》的情况作为责任制检查内容,列为考核奖惩标准之一。

(二)把相关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与纪委组织协调作用结合起来,形成工作上相互配合、制度上相互衔接、措施上相互配套的工作局面

各单位要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任务融入各自中心工作中,一手抓中心工作,一手抓廉政建设。

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委和行政领导抓好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有关工作,协调抓好任务分解,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2005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