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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办公室主要职责及分工  

1.负责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安排的日常工作。组织纪检监察重要会议、活动、教育培训,起草纪检监察工作文件、计划、总结、报告等,负责图文印章、文件、信函管理等事务。

2.开展政治监督。围绕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净化高校政治生态、开好民主生活会等开展监督,紧紧盯住立德树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以强有力的监督为坚持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供坚强保障。

3.开展日常监督。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及廉政风险高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监督。通过对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落实监督责任的在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4.开展监督执纪。接待、受理管辖范围内的党的组织、党员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严格执行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工作要求,依规依法予以处置。

5.开展问责工作。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及非市委管理的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6.协助党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助党委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工并进行检查考核,协助开展校内巡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7.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对处分不服的申诉。

8.负责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考核。

9.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纪委、监察专员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领导职责分工

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负责部门整体工作,分管监督检查、专项监察、日常工作(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办公室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等)。

纪检监察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案件办理(信访)工作、协助工作(巡察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等)。


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纪检监察办公室设有审查调查室、监督检查室、综合办公室。职责如下:

综合办公室:

1.负责纪检监察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

2.负责纪检监察专网管理;

3.负责档案管理(含纪检监察案件档案);

4.做好各类文稿起草工作;

5.负责纪检监察事项印信管理、文件制作;

6.组织开展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审查调查室:

1.负责各类信访举报的受理,信访台账管理,提出信访办理意见建议;

2.负责问题线索处置建议及处置工作;

3.负责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撰写相关工作材料;

4.负责案卷归档工作、案管系统管理及数据报送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督检查室:

1.负责政治监督的具体工作,撰写相关计划、总结和报告等;

2.负责日常监督的具体工作,撰写相关计划、总结和报告等;

3.结合学校年度工作重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